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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哪个严重
释义
    法律分析:诫勉谈话重一些。《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而通报则没有类似的规定,因此诫勉比批评教育相对来说更严重。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第八条 对党组织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检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依据规定合并使用。问责方式有影响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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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8: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