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场噪音扰民时间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白天噪音扰民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扰民的时间段是晚上二十二点到早上六点之间。白天噪音扰民也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的,扰民并不一定要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只要是妨碍了个人的正常生活就算扰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 “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 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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