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便捷与安全原则作为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是对立统一的。一方面,二者时常发生冲突,交易便捷要求法律尽量简化交易形式,满足交易主体多种交易方式的需要;而交易安全要求为了维护交易的秩序,物权的转让应该局限于每一种可以预见的法律既定的形式中,当事人转让物权的形式也只有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作为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又是统一的。尽管在整个交易秩序中,交易安全具有更高的价值,交易便捷应服从服务于交易安全的要求,也只有在交易安全的保护下,交易便捷才有存在的必要,离开了交易安全,交易便捷也就无从说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