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重疾险保单中,贫血并未被明确列入重大疾病范畴,因此,重疾险公司可以以保单条款为依据进行拒赔。同时,如果在保险合同中存在未申报情况,或者在该疾病发生前存在的健康问题未在保单中明确告知,重疾险公司也可以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七条: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人不得以合同前未告知的情况为由解除合同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 2.《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本保险合同所称重大疾病,系指本合同所列明的经保险人认可的疾病。 4.《重疾险保险条款》:本保险合同所称重大疾病,是指保险人根据中国保监会颁布的、经过保险业自律组织认可的重大疾病名称、定义、诊断标准等规定的疾病。 总之,重疾险公司拒赔贫血的理由是因为其不被明确列入重大疾病范畴,同时需要遵守保险合同条款和诚实信用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