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概念及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1.概念及特点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业主与勘察设计法人之间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除具有经济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合同的订立必须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为依据; (2)订立勘察设计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 (3)勘察设计合同,实行定金担保制度。 2.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 (1)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2)业主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承包方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 (3)勘察设计取费的依据、取费标准及支付办法。 (4)违约责任。 (5)合同纠纷和解决。 3.争议的解决 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诉讼条款提请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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