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改名字需要男方同意吗 |
释义 | 离婚孩子改名字需要男方同意的。离婚后小孩改姓需要男方同意。夫妻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要给孩子改名的,也需征得另一方同意;无论另一方是否给予抚养费,是否有违反离婚协议的行为,抚养一方均无权单独更改姓名。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在法定情况下也可以选取另外的姓氏。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的手续具体如下: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3、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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