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长沙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①需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②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③申请人向经营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个体户开业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 ④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⑤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在10内发给申请人营业执照。 二、长沙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的注意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及办理时限 登记程序:受理—审核—发照; 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3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30日内。 办理时限:在文件证件齐备的前提下,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为1个工作日(即来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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