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
释义 | 一、珠海生育津贴的领取方法为: 1、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单位社保经办人处提交,由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同时办理好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 4、生完小孩之后,办理好相关证明,然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的申领。 二、珠海生育保险津贴申领条件: 参保职工自2013年11月1日起按《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参保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时连续参加生育保险缴费满12个月或分娩次月起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 2、在异地产前检查、分娩或本市未能办理生育待遇联网结算的。 三、根据《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规定,生育津贴计发天数是 (1)生育的,98天。其中剖腹产、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相应增加15天。 (2)怀孕未满16周终止妊娠的,15天。 (3)怀孕满16周以上28周以下终止妊娠的,42天。 (4)怀孕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75天。 (5)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 (6)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 (7)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 (8)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 (9)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的,14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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