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证有效期分为6年、10年和长期。首次申请是6年,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可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则无效,不能再次使用,持有过期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员不能驾驶机动车,需要重新考取驾驶证才能上路。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十一条规定 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五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