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应具备的显著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问:商标应具备的显著特征有哪些? 答:所谓商标的显著特征,即显著性,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 一、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司法解释 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是指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形严重。其中属于“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情形有: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改变注册商标颜色,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在注册商标上仅增加商品通用名称、型号等缺乏显著特征要素,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与立体注册商标的三维标志及平面要素基本无差别的;其他与注册商标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二、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有什么区别 1.商品商标是用以将商品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一种标志,具有区别商品不同出处的功能,表明商品质量和特点。服务商标是用以将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同他人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标志,具有区别服务不同出处的功能,表明服务质量和特点。 2.商品商标出现较早,保护商品商标的法律颁布就早,我国首部保护商品商标的法律是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服务商标出现较晚,保护服务商标的法律颁布就晚,我国首部保护服务商标的法律是1993年修改后的《商标法》(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3.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前提下,特殊商品实行强制注册,如卷烟:和人用药品。而服务商标则全部为自愿注册,不存在强制注册。 4.商品是有形的,商品商标使用在具体商品上。服务是无形的,服务商标使用在具体服务中。 这里的服务主要是指航空、铁路、旅店、餐饮、银行、广告、旅游等公共服务部门,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广告与实业; 2.保险与金融; 3.建筑与修理; 4.通讯; 5.运输与贮藏; 6.材料处理; 7.教育与娱乐; 8、杂项服务。 三、个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普通商标要申请成为注册商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首先,在普通人认为的商标上,可能会因为并不满足《商标法》规定的条件,即使提出了申请,但最终也不能成为注册商标,而只能当做普通商标。若之后出现了商标侵权的情况,对普通商标的保护也是比较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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