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平与有效的平衡吗? |
释义 | 合同不公平可请求撤销,撤销后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请求撤销。 法律分析 合同不公平可以依法请求撤销,撤销后合同无效。未被撤销,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拓展延伸 探索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挑战与机遇 在现代社会中,追求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是一个永恒的挑战。公平意味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公正的待遇和机会。然而,追求公平可能会牺牲效率,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经济的低效。相反,追求效率可能会导致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加剧社会的不平等。因此,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平衡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这种平衡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挑战在于如何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既满足公平的要求,又能实现高效的资源利用。这需要制定明确的政策和法规,确保资源的公正分配,并提供公平的机会。同时,需要推动科技创新和提高生产力,以实现经济的高效运转。 然而,这种平衡也带来了机遇。通过寻求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可以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公平的资源分配和公正的机会可以减少社会不满和不公平感,增强社会凝聚力。而高效的资源利用和经济运转可以推动经济增长和繁荣,为社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福利。 因此,探索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既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遇。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探索,才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良好平衡,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结语 在现代社会中,追求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公平意味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而效率则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寻求这种平衡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通过制定明确的政策和法规,推动科技创新和提高生产力,我们可以实现公平与效率的良好平衡,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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