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物质帮助权是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指公民在年老、疾病、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权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从而维持基本生活。 社会保障权产生的原因是为了救助生活困难者。社会保障权是以人身权为主、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综合性权利。两者的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都存在区别。补偿权的主体特定,只限于因土地征收而利益受到损害的土地所有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