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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质帮助权和社会保障权的差别
释义
    律师分析:
    物质帮助权是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指公民在年老、疾病、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权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从而维持基本生活。
    社会保障权产生的原因是为了救助生活困难者。社会保障权是以人身权为主、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综合性权利。两者的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都存在区别。补偿权的主体特定,只限于因土地征收而利益受到损害的土地所有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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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