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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探讨两者的异同点
释义
    刑事一审和二审在性质、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诉讼主体、判决效力以及使用的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一审程序包括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开庭审判、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开庭审理、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宣告判决等环节。二审程序则是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人民检察院抗诉等案件进行审理。
    法律分析
    刑事一审和二审在性质上存在差异。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3、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4、判决效力的不同。
    5、使用的程序不同。
    一、刑事案件一审程序为:
    1、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
    2、决定开庭审判;
    3、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4、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5、开庭审理;
    6、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7、宣告判决。
    二、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的条件有: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综上所述,刑事一审和二审的区别有性质不同;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判决效力的不同;使用的程序不同。刑事案件一审程序为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开庭审判;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开庭审理;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宣告判决。
    一、什么是刑事案件一审的程序
    刑事案件一审程序是:
    1、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
    2、决定开庭审判;
    3、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4、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5、开庭审理;
    6、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7、宣告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结语
    刑事一审和二审在性质、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诉讼主体、判决效力以及使用的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刑事案件一审程序包括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开庭审判、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开庭审理、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宣告判决等环节。刑事案件二审程序则主要针对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以及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上诉的提起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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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3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