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京证,是指在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以及六环外个别路段,非北京牌照的外埠机动车进入的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在北京市各条高速公路即将进入市区处设有进京证办理点及检查站。需办理进京通行证的车辆行驶范围由六环(不含)以内、通州区全域扩大至全市域,禁止不符合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外省区市机动车通行本市行政区域道路。每辆外地牌照车辆一年中只可办理12次“进京证”,每次核发的“进京证”最长使用期限为7天,外埠客车限行区域延伸至北京六环路(不含)和通州区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在“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驶出限行范围,否则将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 法条参考: 《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一条 外省、区、市号牌机动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内道路行驶的,应当办理进京通行证。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12次,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办理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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