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下列方式: 1.吸收直接投资。即企业采用吸收国家、法人或个人投资,吸收的投资中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2.发行普通股票。 3.发行优先股。 4.发行债券。 5.发行可转换债券。 6.金融机构贷款。 7.风险资本市场融资。 8.融资租赁。 9.商业信用融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36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证券法》第39条,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