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商标抢注诈骗到哪里投诉 |
释义 | 遇到这类骗子的电话,首先不要惊慌。最好的办法是:记录下骗子电话,最好进行录音、记下电话号码和联系人,直接向当地工商局进行举报。 国家处理商标行政工作的只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作为协助国家商标局处理一些工作的商标协作中心(以前的称呼是:通达商标服务中心,目前已改名为商标协作中心),除此之外,无其他任何所谓此类“**商标案件处理中心”。这类机构本身就只是一个骗子行骗的、杜撰出来的虚名而已。 一、商标被他人抢注了怎么办? 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如果电话显示并不是来自于商标局的官方电话,心里面就一定要警惕这种电话就有可能是诈骗电话的。遇到这种诈骗电话,在打电话的过程当中,注意录音录音,录音材料可以作为证据的,只要到当地的工商局或者商标局进行投诉之后,国家有关部门自然会打击这种诈骗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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