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不完全怎么办? |
释义 | 合同条款没有完全履行,可以要求赔偿。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不等于当事人不承担责任。违约责任条款可依约而定,也可依法适用。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形式有什么 违约责任形式主要指的是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违约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承担违约责任有三种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一)、继续履行适用条件: 1、违约; 2、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3、违约方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二)、补救措施一般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降价或报酬等。 (三)、赔偿损失包括法定损害赔偿和约定的损害赔偿。法定损害赔偿是指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约定害赔偿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按合同计算。 三、房屋出租后甲方要收回房屋怎么办 租赁期间甲方收回房屋的处理方式,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甲方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形下收回房屋,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等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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