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刀伤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持刀伤人的量刑标准是: (1)、持刀伤人致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2)、持刀伤人致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一、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情节认定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二、故意伤害罪的致人死亡情节认定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三、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判刑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等,放火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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