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其他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 2、如果经过法院的第二次庭审,查明了案件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对被告人判刑。 3、如果第二次庭审犯罪事实仍需要进一步查明的,法院会再次开庭,不会直接判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