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三金一般归女方,三金与彩礼一样,属于已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所以一般都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所有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也是,但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了之后没有在一起生活的,那么则需要还给男方。 一、结婚半年离婚,关于彩礼问题如何进行处理 结婚半年离婚,关于彩礼问题的处理:彩礼钱在离婚后一般归女方所有,依法不予分割。如果男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或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那么女方在离婚时就应将彩礼退还给男方,让男方获得彩礼所有权。 二、彩礼返还的手续有哪些 彩礼返还的条件: 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在一起生活的,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应将彩礼返还给男方; 2、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离婚时男方可以此为由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双方从未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在分手后,女方应将男方给付的彩礼返还给男方。 三、婚约财产返还比例依据有哪些 婚约财产返还比例的依据:如果男女双方是已经订立了婚约,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则男方可以在分手后要求女方返还之前赠与的全部彩礼;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未在一起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因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则男方可以在离婚后要求女方将彩礼退还给自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