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校园安全责任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学校安全责任书无效,学校应承担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无具体法律要求,但《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负主体责任。安全责任书应明确工作目标、事故控制、隐患整改等内容,并规定违约处罚。 法律分析 一、学校安全责任书有效吗 学校安全责任书无效。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同时,学校通过免责协议将风险转嫁给家长本就显失公平,如果反而由于觉得有免责协议做保障,更容易忽视学校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的恰当履行,无形中增大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二、安全责任书签订是哪个法律规范规定的 法律法规方面没有关于签订安全责任书具体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对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如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三、安全责任书应明确签订双方的哪些内容呢 在安全责任书中应明确如下内容: 1.因工作死亡零事故。 2.工作重伤零事故。 3.工作时不得发生重大事故。 4.因工作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5.隐患整改率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6.工作时不得急性中毒事故。 7.杜绝火灾事故,煤气中毒事故和交通事故。 8.还要明确责任目标以及处罚规定。 比如可以在责任书中约定,因分包方未履行上述责任、义务或违反国家安全法规、规程和市、总公司的有关规定而造成的工作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除由分包方承担责任指标和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外,总包方要给予分包方30万元以下罚款。 结语 学校安全责任书的无效性在于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学校在学生受伤时应承担监管责任,而通过免责协议将风险转嫁给家长则显得不公平。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要求,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有明确规定。在安全责任书中应明确双方的责任目标和处罚规定,以确保工作安全和减少事故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三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 未成年人在校内、园内或者本校、本园组织的校外、园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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