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判断评估报告是否合法 |
释义 | 一、怎么判断评估报告是否合法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估价报告违法时,被征收人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即房屋估价报告必须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在解决房屋征收纠纷中对评估报告合法性的争议时,应当从以下三方面审查评估报告的合法性。 (1)程序是否合法主要审查评估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估价报告记载的估价提起人是否适格,估价机关的确定是否合法,估价机构和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估价资格,估价人与一方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估价过程操作是否规范等。 (2)形式是否合法估价报告形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估价结论是否有合理的分析过程等。 (3)内容是否合法内容审查虽然不是审查的重点,但是,如果认为评估结果可能不实,可以提出异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拆迁评估的方法有哪些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1)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交易均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在解决房屋征收纠纷中对评估报告合法性的争议时,应当从程序是否合法、形式是否合法和内容是否合法三个方面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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