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妹妹能否顶替姐姐成为户口上的第一人? |
释义 | 妹妹不能直接落姐姐户口上。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只有直系亲属可以投靠落户,而姐妹属于旁系亲属,不符合投靠条件。具体规定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投靠,配偶之间相互投靠,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等。如果妹妹没有自己的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她可以在姐姐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但受到户口登记地的限制。户口迁移需要本人或委托人到公安机关办理。旁系亲属不符合投靠条件,妹妹不能直接落姐姐户口上。 法律分析 妹妹是否可以落姐姐户口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没有关于亲属投靠的规定,但是各地方法律规定直系亲属可以投靠落户,而姐妹属于旁系亲属不能投靠落户,以江苏为例: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之间相互投靠的;(二)投靠配偶的;(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四)设区的市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上述第(二)项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的,被投靠人户口所在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其直系亲属所有。符合上述投靠情形的,投靠人可以在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也可以在被投靠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不受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限制。第九十五条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人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居民身份证以及迁移人委托书。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旁系亲属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统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婶母等(以别于直系亲属的名称)以上就是对于妹妹是否可以落姐姐户口上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姐妹属于旁系亲属,一般情况下不能投靠落户。不过,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以江苏省为例,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直系亲属才能投靠落户。如果姐妹之间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就无法实现户口的转移。因此,妹妹是否可以落姐姐户口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判断和办理。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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