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权代持协议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代持股份的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商业现象,主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也就是说,对于代持的股份,明面上的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不是同一人。股份代持主要是为了规避监管或者达到其他的商业目的。 如上所述,相比于直接持股的股东-被投入公司这样单一的法律关系,股权代持涉及三重法律关系,即:代持人与实际出资人法律关系、代持人与被投的公司法律关系以及实际出资人与被投的公司的法律关系。其中任何一个法律关系出现问题,作为实际出资人都有可能负担法律风险,例如:代持人违背代持协议,向善意第三人出售股份,或是侵占股份分红等的风险、代持协议无效风险、实际出资人无法转为显名股东风险、以及代持人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代持股份被强制执行的风险等等。其根源在于,由于显名股东是代持人,对于不知情的第三方,代持股权是属于代持人的,实际出资人很难控制代持人私自处理代持人股份或者滥用投票权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