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并获得老股东会议和新股东会议同意,提交审计报告等文件并在30天内向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债权债务需在协议中详细约定。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需要按以下手续进行: 1、首先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另一位股东需要放弃对您的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召开老股东会议,进行表决并同意。 4、召开新股东会议,进行表决并同意,讨论新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6、在上述文件签署后的30天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7、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公司法》第73条 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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