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未办理登记的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协议本身是有效的。经过工商变更登记才能完成股权的转让。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与是否办理变更登记没有关系。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与以下事项有关: (1)股权转让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还要确保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股权转让是否涉及行政审批手续,如果涉及审批手续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也会有影响。 (4)如果是国有股权转让,则要考虑是否履行了国有资产处置的法定程序。 一、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 1、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进行交易的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2、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有: 1、股东会和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形成决议; 2、转让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转让方和受让方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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