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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定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地区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释义
    

法律主观:
    


    按实际情况,如果薪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部分的 工资 。同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 赔偿金 。 劳动合同 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 最低工资 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 法规 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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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