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支票日期的填写方法 1、出票日期必须用大写,涉及的大写数字分别是: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2、月份为1-10月的要在其前加零,10-12月的在其前加壹,如10月写成:零壹拾月。 3、日为1-10日的在其前加零,如9日写写成:零玖日。 4、日为10的倍数(10,20,30)的要在其前加零,如10日写成:零壹拾日。 二、支票金额的填写方法 小写金额之前加人民币符号 1、大写金额涉及的大写字为:万、仟、佰、拾、元、角、分、正(整) 2、数字到元为止,要在元后加正或者整,如4500.00写成肆仟伍佰元正 3、数字到角为止,要在角后加正或者整,如7881.10写成柒仟捌佰捌拾壹元壹角正 4、数字到分为止的,后面无需加任何字,如7881.11写成柒仟捌佰捌拾壹元壹角壹分 5、数字之间无论多少个零,均只写一个零,如30005.10写成叁万零伍元壹角正 6、元位为0的,角分不为0的,元位的零不写零,如350.10写成叁佰伍拾元壹角正 7、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额与人民币字样之间不可以留下太大的空隙,否则容易被退票 8、印鉴章:在支票空白处加盖印鉴章(一般是法人章与财务章),一般银行对印章要求只是清晰能过就行,但是有些银行比较严格的,印章不能压到金额线上面。 三、支票背面的填写: 对于现金支票收款人是本单位的,在支票的背面收款人那里还要加盖财务章(有部分银行要求盖印鉴章或者法人章,还要写上经办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并检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内容详细地介绍了支票日期的填写方法,大家都了解了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