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薪留职对生育津贴有影响吗 |
释义 | 停薪留职对生育津贴有影响。员工要求停薪留职,公司不应批准。停薪留职,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转型的产物,与劳动法精神相悖。员工主动要求停薪留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不予批准。用人单位既然不需要这名员工,员工也不想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作用 1、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有很多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2、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3、实行生育津贴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其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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