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共有加名字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
释义 | 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个人婚前全款购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房产,房产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一、离婚房子怎么去分配女方没有出一分钱 房子女方没出钱,离婚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男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男方父母登记前为男方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对方有份吗 离婚时婚前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是: 一、婚前购买的房产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这种情况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当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有书面约定的除外)。但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本方曾出资参与购买房子证明的,也可要求对付以债权关系将部分房款返还给己方。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按照各50%或者购房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二、婚前一方父母全资购买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就比较好分割了。首先如果登记在己方名下,那么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第二, 如果登记在对方名下,那么就将视为赠与行为,则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后,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在没有书面约定和公证的前提下,视为双方共同财产。如果婚前特殊约定和公证的则按约定分割。 三、有孩子的抚养权是不是一定能得到房子 房产的归属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没有必然的联系。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6.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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