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断交几个月,住院不能报销,具体内容如下: 1、医保自中断缴费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 2、当参保人恢复参保手续后,缴纳医疗保险的次月1日起可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3、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纳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 医保缴费方式如下: 1、登录医保所在地社保局官网进行自助缴费,网络自助缴费完成后,缴费人可以通过官网实时查询缴费情况,如需办理证明,可以打印缴费记录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 2、本人携带医保卡及有效身份证证件原件前往社保局缴费。除这两种方式以外,有些地区也支持银行缴纳医保,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