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失败不会有什么后果,对于不符合工伤标准的,没办法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报销,只能通过医保进行报销,如果当事人不服从鉴定的,可以再次提交申请工伤鉴定。 一、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职工受工伤的,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为受伤职工提出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的,工伤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起1年内提出。工伤鉴定的结果一般在60日内作出,但是如果伤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30日。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相关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进行工伤鉴定申请。 二、当天参加工伤认定怎么办 在发生工伤起30日内向劳动局工伤科提起书面申请;按规定报送相关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书),然后由劳动行政保障部门进行认定,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完成后,可凭《工伤确认通知书》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待伤情稳定可向劳动行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如果达到了等级,可从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以后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由公司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医保隔多久可二次住院,不同医院 在法律判定上,并没有规定两次住院之间的时间间隔,但是在进行医保报销时,如果两次入院时间间隔未超过15天,那么第二次入院是不能使用医保报销的。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住院后短期内可以办理再次住院,对于因治疗后短期内再次住院,由参保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