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著作权侵权管辖法院是哪里? |
释义 | 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侵权行为地的界定是确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难点,以往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涉及网络的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网络服务与对网络的使用具有无国界性等特点,使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侵权行为地的界定非常复杂。 著作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不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侵犯著作权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发现著作权被侵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著作权侵权怎么计算赔偿?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3、法定赔偿。 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具体的做法,这些赔偿方式可以选择适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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