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检察院如果在工作中出现错误可以由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并予以纠正,也可以向上级检察院反映、投诉、举报,由上级检察院纠正下级检察院的错误。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下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可能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