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调解保护下列几种方式: 1、民间调解(也称为私下调解),即当事人自行选定第三方非官方机构进行调解。例如,村委会、居委会等; 2、司法调解,即由人民法院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进行调解; 3、离婚调解的其他方式。 一、以分家不公为由拒绝赡养父母怎么办? 以分家不公为由拒绝赡养父母的,父母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让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子女拒不执行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冻结子女账户,直接划拨存款等方式,迫使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二、民事财产纠纷 民事财产纠纷出现后,最初双方可以根据客观事实自行解决,即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并没有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寻找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但是调解结果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解决不成的,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首先要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相关的组织进行调解: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可以帮助进行调解;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租房纠纷的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是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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