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税金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
释义 | 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税金如下: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税金主要有: 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需要在税金及附加进行核算的税费。此外还有企业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也是一种流转税,不在扣除之列。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1、业务招待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2、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基数原则同业务招待费 (2)超过部分结转扣除 (3)销售(营业)收入15% 3、职工薪酬 (1)发放对象应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2)汇算清缴结束前已实际支付 (3)列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资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工资薪金处理 4、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超过部分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5、教育经费 (1)一般职工教育经费: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2)技术先进型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