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亲孩子拒绝母亲探视探望孩子是否该强制执行 |
释义 | 按照法律规定,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父或母的一种权利,应由国家的强制力保障实施。 但是,母亲若强制执行探视的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应当中止探视,待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再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女方探视权是什么意思呀 女方探视权指的是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女方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一方不行使应如何办理 一方不让行使探视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协议书上写不可探视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上写不可探视是无效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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