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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档案丢失怎么办理养老金
释义
    到企业补办,补办之后可以办理退休,企业拒绝补办的,由企业承担责任,可以到社保局办理。
    一:没有档案肯定是没办法办理退休的,只能想办法补档案,补档案的流程如下:
    1、要有个人首次参加工作的招工手续,这个资料可以到市、区档案馆查找本人的劳动调配书或就业证明存根。
    2、如果工作期间调转过单位,要有每次调转单位的调转手续;无单位调转手续必须出具调转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或调转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必须注明原因,比如辞职、除名、判刑、自动离职或其他原因。第四,要出具本人在最后一个单位工作期间(解除或终止合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
    4、如果原工作单位现已破产或被兼并,需出具破产兼并的相关批文或到原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工商局查询单位注销时间并出具证明。提供了以上资料,职工可以到市档案局办理查询补办相关手续。
    二:可以替代档案的材料
    1、在招聘单位或当地档案馆找到自己招聘的原材料、复印件印章。
    2、根据同批同事档案中记载的信息,在档案中发现原始档案,并将同一批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复印件印制,作为证据,审批部门将确定工作年龄并归档档案。
    3、原始档案材料是一种重要的凭证,用于识别付款年限,如遗失且没有相应的证明材料,也没有办法确定被保险人的付款时间。
    4、遗失档案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备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存档单位的公章只有在覆盖材料时才有效。
    三: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
    1、人事管理档案应在员工到职一周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将员工到职后形成的人事资料收集完整,待员工经试用期考核通过,正式录用时将其人事资料移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移交的人事资料要依据《人事管理档案分类目录》进行审核,发现有人事资料不完整的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索,以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与完整。
    3、对营销人员、送货员、外派财务人员等特殊岗位的人员应收取学历证原件;对外派财务人员还需收取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对营销人员及非总部财务人员同时需收取担保文件。
    4、收取员工相关证件时,应向对方出具收据(一式二份),一份交对方,一份存入档案袋(盒)查验。
    5、人事资料收集、归档后,人事管理专员应在档案袋(盒)上详细填写员工姓名及档案资料清单等内容,依档案材料分类目录顺序排列,各类资料以形成时间为序,分类装订,并注明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经办人姓名。
    6、档案管理员应将档案资料分类存放、严格保管。
    7、人事管理档案的健全、更新
    8、公司员工考核、任免、奖惩、教育培训、薪资调整、职务异动等人事资料一经形成,员工所在部门应及时协助人力资源部整理相关资料。
    9、员工调任、晋升、降职、免职等人员异动资料归档时,除按资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列装订在档案第三类外,同时应在《人员薪资/异动变化记录表》中登记。
    10、员工薪资变动资料归档时,除按资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列装订在档案第五类外,同时在《员工薪资/异动记录表》中登记,如因调任、晋升、降职等人事异动涉及薪资变动时,所归档资料仍放第三类。
    11、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专员在对收集上来的各项人事资料审核无误后,应参照5.2.1.5条款规定交档。
    12、人力资源部本着对员工负责的态度,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填写《人事(管理)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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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6:3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