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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己辞职怎么样才能领失业保险
释义
    不可以。根据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我们所说的“三险”或“五险”,其中就包含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各省市规定不一,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主动辞职不满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因病无法工作能领失业保险吗
    因病辞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三)进行失业登记;(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综上所述,因患病不能继续上班而自己申请辞职的,并不属于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种,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会有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可以不用缴纳吗
    1、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不可以不用缴纳
    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征缴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责,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保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金,无论欠缴社保费或者拒缴社保费,社会管理部门均可依法强制征缴。
    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2、一些单位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将影响相关待遇的享受。
    (1)以养老保险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以失业保险为例,失业人员满足一定条件后,方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中有一条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社保的缴费金额如何计算?
    社会保险包括关于人身保障的5个不同的部分,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是不用缴纳费用的,这两部分的保险金是需要个人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予缴纳的。单位需要为员工缴纳的工伤保险为员工个人工资的0.6%,需缴纳的生育保险是员工个人工资的0.9%。还有养老保险费用、医疗保险费用和失业保险费用需要个人和工作单位一同缴纳,企业需要为员工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用分别为员工的个人薪水的20%、8%和2%,而个人需要为自己缴纳的这三项保险的费用则是个人工资的8%、2%和1%。这里所说的员工的个人工资均按照税前工资算。
    社保计算方法如下:社会保险包括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五险0.8%,个人不交钱。以上均为有稳定的单位并且单位给职工上了社保的情况。一旦断缴了以后可以接着缴,但要取出来的话只能取个人账户的钱。如您所说社保需要至少缴纳15年以上,多缴多领。社保报销: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报销5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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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5: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