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能请假,其与正式工有同等的劳动权利。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而法定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假期,试用期员工都能依法享受。 法律客观: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