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校园欺凌13岁怎样处罚? |
释义 | 律师分析: 校园欺凌会受到处罚为判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同时是由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的。 如果说构成刑事犯罪行为的话,按照相应的罪名处罚。 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多数发生在中小学、幼儿园,具有双方力量不均衡,长期反复性、欺凌对象固定性等特征。 校园欺凌的民事赔偿最主要的责任主体是欺凌者,要依据欺凌的情形进行处罚,其次是学校,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补充责任。 校园欺凌案件多数是发生在中小学、幼儿园,欺凌方年龄一般较小,多数案件欺凌程度较弱,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这些案件,如果欺凌方是年满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对其实施的侵犯人身、财产损失案件,给予行政处罚。 校园欺凌和暴力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涉嫌犯罪的,可能触犯的罪名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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