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潍坊农村让放烟花爆竹吗 |
释义 | 山东烟花爆竹禁放最新规定 1、滨州市: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监管 为切实做好当前至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市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 2、菏泽市:全区域禁燃 菏泽市政府《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明确规定菏泽市全区域禁燃禁放时间:2023年1月13日00:00至2月22日24:00。但郓城县暂未具体划分禁燃区域。 而成武县城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东鱼河以南,南环路(S242省道+永昌办大黄楼村北东西路)以北。 西环路(S242省道)以东,东环路(苟村集镇杨庄村西南北路)以西区域。乡镇驻地所在行政村全区域,2023年1月13日零时起至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邹城市: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东起京台高速向西-尚崇线-山东襄桓机电-北外环-金山大道-新北外环,西接双大路,南接北宿大街-向东至岚济路-宝泉庄村-樊家岭村-京台高速(包括小贾村、西沙河头村、明鉴田园、南沙河头村、郭庄村、刚领汽配城、小屈村、傅山村、董家岭村、侯家洼村)以内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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