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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所地和居住地的区别
释义
    1.定义不同 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
    2.地址不同 公民住所地即有效的公民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有效的户口簿上的地址。这个地址一般情况下是不变的。 居住地则可变以动。
    3.确认方式不同 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一般是以其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为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般是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为准。
    4.法律规定不同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地的具体规则是
    1、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自然人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所谓“经常居住地”,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治疗的除外;
    3、自然人由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4、被监护人的住所由监护人设定,一般以监护人的住所为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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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7: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