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无效劳动合同主要是出于以下原因: 1、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 2、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 3、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权利,免除自己的责任;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一、企业无效合同如何赔偿? 企业订立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二、单位辞退我可以直接补签劳动合同吗 没签劳动合同后来补签的是合法的。 但是不能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劳动合同中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名一样有效吗 只要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了,劳动者也签了名,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就算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名也一样有效。但若有以下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效力判断,需要结合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来确定,对劳动合同条款效力有争议的,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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