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息泄露等盗取信息导致网络诈骗 |
释义 | 360互联网安全中心基于长期对钓鱼网站、欺诈网站、病毒木马、伪基站、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等各种网络诈骗和骚扰的拦截数据分析发现,网络诈骗高发的罪魁祸首主要来自于个人信息的泄露。 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总计有11.2167亿用户信息数据因拖库和撞库等原因被泄露,而大量个人信息的泄露进一步助长了各类网络诈骗的流行。2014年,360网购先赔服务接到的23057起各类网络欺诈报案中,与个人信息或账号被盗相关的各类网络诈骗多达2863起,比2013年的1395起增长了两倍多。 研究发现,个人信息泄露主要有三条路径:一是人为因素,即掌握了信息的公司、机构的员工非法倒卖信息;二是电脑感染了病毒木马等恶意软件,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三是攻击者利用网站漏洞,入侵了保存信息的数据库。从2014年网站安全的攻防实践来看,网站攻击与漏洞利用正在向批量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网站安全直接关系到大量个人信息、商业机密、财产安全等数据。攻击者入侵网站后,一是会篡改网站内容,植入黑词黑链;二是植入后门程序,达到控制网站或网站服务器的目的;三是通过其它方式骗取管理员权限,进而控制网站或进行拖库。 一、侵犯网络隐私权的主要方式 (1)非法侵入。网络空间属于个人的私人空间,是隐私权保护的重要领域之一,禁止非法侵入,未经本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电脑、电讯设施,构成侵害隐私权。 (2)非法截取、覆盖。私人信息是最重要的隐私内容之一,未经同意在他人进行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对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拦截或非法截取,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对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覆盖,也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3)窃听、窃取、删除。未经他人同意、利用网络技术窃听他人网络电话或者网络聊天内容;窃取他人的图片、文字;窃取他人的拨号上网的密码;恶意拷贝删除他人资料等,这些都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伪造、修改他人私人资料。这种侵权行为是指非法侵入他人电脑、电讯设施,恶意伪造、修改他人的资料,以使自己获得非法利益或者不获得任何利益。 (5)骚扰。这种行为主要是指利用恶意代码将浏览器的首页设置为色情网站;发送大量的电子邮件造成对方的电子邮件爆炸、瘫痪;发送病毒;发送色情消息;直接将软件嵌入到用户的浏览器上面等。 (6)披露。是指未经他人同意将他人的网络姓名等个人信息资料予以公开。 (7)监视。一般是指在网络传输的某一个环节设置监视软件,从而使他人的一举一动都在自己的监控之下,类似于现实世界中的隐性摄像头。 (8)跟踪刺探。是指通过聊天、邮件或实时软件,进行跟踪,以言辞或文字引诱,获得私人信息,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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