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预防校园暴力 |
释义 | 1、加强各方面教育。学校要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建章立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完善体系。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处置。一旦发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校园暴力是比较常见的,发现校园暴力后要及时与孩子沟通,并寻求老师的帮助,如果未能解决,一定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对于具体是否可以立案,应当由司法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后来进行判决处理。 一、校园欺凌什么程度才能立案? 校园欺凌达成犯罪程度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是: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生校园欺凌的,承担必须达到犯罪的承担才会进行立案,当事人被校园欺凌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然后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然后进行侦查,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孩子在学校受欺凌怎么办? 孩子在学校受欺凌应该及时的向学校反映情况,或者是通过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来解决。学生在校园内遭受到校园霸凌行为时,是可以进行反抗的,如果面临生命的威胁时,可以暂时忍耐,等过后及时向老师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家长说和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三十五条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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