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金经理和管理人应遵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基本原则,对基金投资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他们应当勇于承担失误、缺乏谨慎等责任,但如果损失是由于投资风险或市场变化引起的,则不应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七条: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等基本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因管理人、代理人、监事等职务行为侵害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等单位的利益造成损害的,由管理人、代理人、监事等承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者,包括公司、企业、个体经营者和其他组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事欺诈、胁迫等手段的活动,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以上是对于因基金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基金经理和管理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的相关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