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 领证后拿房产证 |
释义 | 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屋产权的归属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分别处理: 1.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并且已经支付全额房款,则该房产在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并且有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以自己存款还贷,该房产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屋升值部分属共有财产。婚前所偿还银行部分的按揭款及计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3.婚后以个人名义购买,在没有约定属于一方财产的情况下,该房屋属夫妻共有财产。 一、夫妻房产离婚后怎么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5、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二、夫妻离婚时两限房怎么分割 由于两限房较普通房产而言存在一定的特殊性,离婚时的分割需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形: (1)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购买两限房或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未满5年,依据以上五年限售期的规定,法院一般会剥离该涉诉的两限房产,告知当事人待其上市交易时另行提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之诉。 (2)如果夫妻双方购买两限房或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已满5年且该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并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只要比照普通房产处理即可。 (3)如果夫妻双方购买两限房或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已满5年,房产为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申请并贷款购买,房屋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则该房产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部门与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部分一起组成的混合体。 这种情况下的离婚房产分割,法院一般会将该房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但是对于双方婚内共同还贷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会予以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对应的折价款。 (4)如果夫妻双方购买两限房或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已满5年,房产为一方婚前以家庭名义申请,并以该方个人名义贷款购买,房屋权属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屋贷款,该房产仍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部分与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部分组成的混合体。 这种情况下,法院往往主张通过调解来解决房产的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话,一般会将该房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同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向另一方酌定折价支付婚内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 (5)如果夫妻双方购买两限房或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已满5年,房产为夫妻双方与其家人以家庭名义共同申请并出资购买,法院一般会考虑到房产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从而剥离此房产,告知当事人待确定各自份额后再行提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之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