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厂时,单位要求出示身份证,有可能是以下原因:1.验明身份,防止使用不合适人员,特别是犯有前科人员。2.确定身份,确定本人和应聘资料对应。3.要建用工档案,以便后面社保、公安来查之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登记完之后就需要将身份归还给员工,私自扣押身份证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