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洛阳市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对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或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实行免票。同时,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对少年儿童制定门票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少年儿童游览参观点门票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或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对少年儿童门票价格优惠标准为: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或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实行免票。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对少年儿童制定门票优惠政策。 二、少年儿童入园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游览参观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变相执行优惠政策。 三、各游览参观点要健全完善明码标价制度,在售票点醒目位置公示优惠的范围和幅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管理落实,规范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洛阳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 |